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湖北金仓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具体债权金额、担保措施等以协议为准):
户名 |
本金余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分布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性质 |
抵押物面积 |
诉讼 情况 |
湖北金仓物流有限公司 |
2,985.67 |
抵押+保证 |
程磊、吴思、柴顺功、刘杰、欧志广、王成林、丁涛、刘炳秀、杜章程、周安勤 |
武汉市 |
武汉市青山区40/41街江南春城1栋1-4号 |
房地产 |
781.16㎡ |
终本 |
武汉市青山区街江南春城7栋1层9号、10号 |
房地产 |
399.4㎡ |
注:1.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 2019年4月29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6执恢34号之三执行裁定,裁定抵押物以变卖价1900万元抵偿至原贷款银行湖北银行襄阳分行。
二、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其他: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027-87815587
电子邮箱:fangle@hubeiamc.com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国贸中心A座宏泰大厦30楼
2021年11月8日